红河州集体聚餐(宴席)用酒
“四要四不要”倡议书
四要:
一、举办者要增强安全意识,保护就餐亲朋好友和客人安全;
二、举办者要从合法渠道购买酒品,并索取票据和凭证;
三、举办者要到村委会(社区)报备,签订安全承诺书;
四、倡导文明用餐、文明饮酒,适可而止。
四不要:
一、举办者不要使用来源不明的散装酒、配制酒、泡制酒等酒品;
二、举办者不要将饮用酒与甲醇、外用药酒等有毒有害物质混存混放,防止错提误饮;
三、用餐者不要在使用抗生素药物后饮酒;
四、用餐者不要劝酒、斗酒、酗酒和过量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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