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车检不能成为问题车辆的“通行证”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0日 23:24:41 来源:北京青年报

  近期,有群众举报称,在河南、安徽省际毗邻地区,一些机动车检测站让年审不合格车辆异地“通关”。据媒体调查发现,这些检测站主要客户为外地车辆,一些明显有问题的车辆确实能过关。(4月8日《现代快报》)

  在同一检测标准体系下,同一辆存在问题的车辆,在A地检不过去,在B地却能“包过”,说明了什么?显然,B地的检测机构大概率存在降低检测标准、不按流程检测或者出具虚假、不实检测报告等问题。

  机动车检测是发现机动车的相关问题并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按照检测标准,不合格、不达标的车辆必须维修、符合标准后才能通过检测。车辆检测机构放任存在种种问题的车辆通过检测,看似给车主行了方便,实则架空了机动车检测制度,纵容了问题车辆带病上路,给车辆安全、车主或他人的人身安全以及道路交通安全埋下了隐患,也不利于大气污染防治。

  在一些省际毗邻地区出现车辆检测尺度不一的现象,暴露出车辆检测机构执行检测标准的弹性空间大、跨区域协同监管机制不健全、车辆检测信息未能跨区域共享、基层监管部门的专业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不同地方对车辆检测机构的监管存在“温差”,在这背后,既有某些部门监管能力不足的问题,也可能存在监管责任心不强、监管目的不纯、监管作风不端正等深层次问题。

  车辆检测是一件严肃的事,不容儿戏,不容降标,更不容弄虚作假。异地车检给车主提供了更多选择,也能促进市场竞争,但异地车检不能给问题车辆开“绿灯”,不能成为问题车辆的“通行证”。监管规则已经针对虚假不实检验检测亮明了零容忍态度。新修订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当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的因素影响,保证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完整;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出具不实、虚假检验检测报告。

  针对车辆异地检测的种种乱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应建立跨区域联合监管机制和车辆检测信息共享机制,打破信息壁垒,使检测未通过的车辆处处受限。同时,加强对异地车检的监测,对异地车检数量较多、通过率较高的检测机构进行重点检查。

  为了提升监管能力,有必要强化对基层监管人员的培训,还可以组织省市监管部门开展帮扶式检查,或者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第三方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检查。建立有奖举报机制,鼓励内部人、知情人举报检测机构降标检测、不实检测、虚假检测的线索,也是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也能拓宽监督视野。

  监管部门如发现检测机构存在虚假检测等问题,应采取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公开检查结果、罚款、将查处情况通报资质认定部门、将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方式,对检测机构进行制约、惩戒,让检测机构付出代价,倒逼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增强自律意识,严格依法依标准检测,守住车辆检测的质量关、安全关。 (李英锋)

责任编辑:卢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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