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检实践 • “三个现场”办案】以“调”促“和”,解亲戚纠纷

作者:吕柳欣 周俊静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31日 10:32:06

近日,元阳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创新运用"三个现场"工作法,成功化解一起因土地纠纷引发的亲属间轻微伤害案件,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彰显基层治理法治化成效。

该案源于一起亲属间的土地权属争议。曹某因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存有异议,向检察机关提出立案监督申请。经调查,涉事双方为叔侄关系,因祖辈土地划分界线不明产生积怨,多年纠纷最终升级为肢体冲突,致一方受轻微伤。

元阳县人民检察院启动“三个现场”工作模式,由包案领导带队深入案发地开展实地调查。通过走访乡镇政府、现场勘验争议地块、还原事件经过等举措,查明纠纷根源系历史遗留的土地确权问题。在充分掌握案情后,元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搭建协商平台,邀请人大代表、律师、听证员、属地派出所民警等共同参与,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围绕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争议焦点展开专业论证。经过释法说理,曹某最终认同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案件办理过程中,元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调解优先、溯源治理”原则,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修复了亲属关系。

接下来,元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实践,推动"三个现场"工作法与基层治理体系深度融合,为促进乡村振兴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优质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施晓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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