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时节,红河州的山川大地展现出一幅青山苍翠、生机盎然的画卷,人与森林和谐共生。这一切的变化,得益于红河州自2021年全面推行的林长制。
晨光中的太平湖森林小镇 记者 胡艳辉 摄
自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红河州明确州、县、乡、村四级共2975名林长,实现山山有主、林林有责。全州四级林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履职,通过“林长+”机制,持续推进扩绿、兴绿、护绿,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绿美红河建设和中国式现代化红河实践注入了新动力。
扩绿:4年营造林267.79万亩
扩绿是增强生态优势的关键。在扩绿方面,红河州以林长制为抓手,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绿化工作部署,紧扣绿美红河建设目标,充分挖掘造林空间,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通过重点工程的带动和示范引领,“十四五”以来,红河州累计完成营造林267.79万亩、封山育林81.93万亩、退化林修复57.82万亩。此外,建成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国家重点工程和生态廊道项目2.2万亩,以及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136.26万亩。森林覆盖率从2012年的45%增加到2024年的59.72%。
在国土绿化行动中,红河州注重提升绿化质量,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分区施策,科学选择绿化树种、草种,积极采用乡土树种进行绿化,审慎使用外来树种,实现数量和质量并重。同时,持续推进森林小镇和森林村庄建设,创建国家和省级森林乡村816个,5个县(市)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
弥勒市可邑小镇是绿美红河建设的一个缩影。这个曾经偏远贫穷的农村,如今已发展成为远近闻名的生态旅游特色小镇。得益于80%的森林覆盖率和优秀的彝族阿细文化,可邑村通过发展生态旅游,让村民端上“生态碗”、吃上“生态饭”,从人均纯收入不足2000元到如今的1.5万元以上,可邑村实现了从贫困村到富裕村的华丽转身。
同样,受益于绿美红河建设的还有元阳县新街镇的阿者科村。这个哈尼梯田景区内的村庄,通过重拾传统技艺、发展乡村旅游,实现了从梯田苦熬到旅游致富的转变。如今,阿者科村已成为远近闻名的旅游胜地,荣获云南省森林乡村和世界“最佳旅游乡村”称号。
兴绿:林业总产值突破600亿元
兴绿旨在拓展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红河州通过推深做实林长制,统筹保护与发展,加快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做大做强林业经济。
红河州充分发挥森林作为“水库、钱库、粮库、碳库”的功能,积极探索多元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绿春县利用丰富的森林资源,发展林下养殖,探索“林下养禽、禽粪哺林”的生态循环之路,既解决了养殖业粪便污染问题,又打造了绿色产品品牌。通过合作社模式,绿春县扶持发展2个养殖专业合作社,建立标准化山地鸡养殖示范基地30余个,带动2万余户群众增收。
此外,红河州全力发展特色经济林果油料产业和人工林下种养经济产业,通过引进实力企业有序发展林药、林菌、林下种植养殖等产业,着力发展森林生态康养旅游产业。
如今,红河州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苗木花卉等业态蓬勃发展。截至2024年底,全州经济林种植面积达520余万亩,发展林下经济面积达244.8万亩,引进和培育林草市场经营主体700余户,国家和省级林业龙头企业52家、专业合作社41家,各类林果优质苗木生产能力达1.01亿株,全州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达1313亿元,林草总产值602.02亿元,成为云南省林草资源经济发展第二大经济体。
护绿:连续31年未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
护绿关键在于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做好防灭火工作,守护好绿化成果。红河州以林长制赋能“林长治”,完善督导机制,通过专项督查、重点督导、第三方评估等方式,保障林长制有效施行。
“十四五”以来,红河州持续推进依法治林、依法护林,完善林草行刑衔接办法和工作机制,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数量持续下降,依法查办林政案件3276起,查处办结率达100%。面对森林草原防灭火严峻形势,红河州各级林长和各部门扛责履职,构建“天空塔地”立体化森林防火防护网,实现全州森林零火灾、热点火情“双下降”,连续31年未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
红河州坚持高效化供绿,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科学统筹保护与发展,全面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利用。通过发扬“店小二”精神、提供全天候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全过程监管,红河州高效承接省级行政审批委托权力,办理公共服务事项,为建设项目提供林草要素保障。
如今,红河州林长责任上肩,护绿职责履行到位,确保青山常在、绿水长流。全州各级林长将继续以林长制为引领,持续推进扩绿、兴绿、护绿工作,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李彬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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