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红河县扎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工作,持续改善农村住房品质,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红河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接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以及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给予补助,实现应保尽保。
结合实际需求、财力情况、工作绩效、建设能力、政策支持等因素,今年以来,红河县共下达农村危房补助资金1155.5708万元。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补助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足额兑付至农户社会保障卡账户,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财政、住建等部门密切合作,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闲置浪费。同时,红河县相关部门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红河县结合实际,认真组织编制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细化落实措施,压实乡(镇)政府监管责任;乡(镇)、村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安全巡查工作机制,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实施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发现住房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并实施精准管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危房改造范围,发现一户、改造一户,确保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应保尽保。为了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红河县因地制宜推广各类适宜农房技术方法和住房保障方式,鼓励实施农房节能改造,提高农房保温隔热性能,降低建筑能耗,严把改造竣工验收标准,切实保障农房质量安全。
责任编辑:李彬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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