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年来,石屏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强化政治监督,主动靠前,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提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丰富县域历史文化滋养。
在摸清石屏历史文化遗产底数和现状的基础上,石屏县纪委监委制定具体监督清单,通过部门自查自纠、一线监督检查、调阅资料等方式,聚焦部门工作作风、政策落实、项目经费使用等,切实抓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涉及部门、乡(镇)的监督检查。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纳入清廉云南建设石屏实践,成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监督专班,以“专班+室组地”监督链条进行专项监督,督促责任主体部门积极保护历史文物。
在专项监督检查基础上,石屏县以点到面,同步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领域相关部门纳入县委巡察,紧盯历史文物保护与利用中政策落实、人员履职、反馈问题整改、制度建设等环节开展全面“政治体检”,督促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与监管责任。
通过巡察部门延伸下沉了解、巡乡带村等形式,石屏县组织巡察组人员在查看台账、谈心谈话基础上,深入文庙、袁嘉谷故居、典籍馆、博物馆、红色革命遗址、老屋修缮点等国家和省、州、县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实地检查,详细了解职能部门责任落实、文物信息普查登记等情况。
“我们巡察发现协调服务古城开发利用、吸引社会投资工作主动性不强等问题,并及时反馈、要求整改。”石屏县委巡察机构有关负责人介绍,县相关部门及时开展整改工作,梳理一批产权清晰的民居建筑,吸引有实力有文化内涵的企业或个人参与古城保护利用,不断丰富古城业态活力。
根据发现的突出问题,石屏县纪委监委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严肃查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拯救老屋行动”中不作为、乱作为方面突出问题6起。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对相关部门下发监察建议,组织党员干部旁听“拯救老屋行动”违纪违法案件法院庭审,举一反三、查找问题根源、健全机制,推动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
责任编辑:韦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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