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州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红河州农户科学储粮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转变农户储粮观念,增强农户科学储粮意识,实现“节粮减损、止损增收”,助推全州粮食安全。
推进农村科学储粮,是帮助种粮农户改进储粮技术、保障储粮质量安全、减少粮食产后损失的一项重要工作。由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发展和改革委、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组成的联合调研组深入各县(市)及农户家庭,开展调查研究形成的《红河州农户储粮专题调研报告》,受到州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州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先后作出批示。
据了解,红河州属于粮食产销紧平衡区,2023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582.92万亩,粮食产量187.26万吨。调研组发现,受传统观念影响,我州广大农户储粮技术和条件仍停留于老办法、老经验,出现粮食产后损耗等问题。农户储粮是我国粮食储备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农户科学储粮工作,转变农户储粮观念习惯,实现从“节粮减损”到“科学优储”,助力全州粮食安全是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
《意见》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规划部署,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积极性,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组织发动、宣传推广、示范带动等工作,大力普及科学储粮技术,积极为农户科学储粮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因地制宜开展好农户科学储粮工作,确保粮食安全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意见》指出,各县(市)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户科学储粮的组织领导,由县(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配合参与,成立农户科学储粮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将农户储粮工作纳入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等考核内容,定期研究农户储粮工作,切实加强农户储粮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农户储粮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引导农户根据不同储粮生态区气候特点,购买运用相应地区的储粮新设备新技术;有条件的县(市)制定财政支持政策措施,开展农户储粮新设备推广试点工作,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落实;鼓励相关机构和企业对农户储粮技术设施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责任编辑:卢晔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3120240002 网络视听许可证2510473号 滇ICP备11001687号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涉未成年人专用举报电话:0873-3055023 涉未成年人专用举报邮箱:hhwjjbb@163.com
中共红河州委宣传部主管 红河网版权所有 未经红河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