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三强化”清理优化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

作者:柏忠林 廖学富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5日 01:12:40

本网讯 为进一步加大规范管理力度,红河州全面加强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规范管理,巩固清理优化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圆满完成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清理优化工作,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强化清理优化要求。按照“全面清理、分类施策、从严从紧、总量控制”的原则,红河州以务实举措全面清理优化州、县(市)各级各类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将清理要求传达到各县(市)、各州级单位,明确清理工作责任主体、范围、内容,全面摸清底数,按要求完成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的清理、统计、上报工作。截至目前,州级以下创建示范活动全部撤销,评比表彰活动优化后每年设立15项。

强化管理监督机制。红河州坚持基层自愿申报,严格审核表彰方案,不得重复表彰、层层表彰、变相表彰,严格落实不下强制性目标任务、不分配指标名额、不逐级配套开展“三不”要求。结合清理暗访情况,及时指导县(市)完善评比表彰和创建示范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同时,在“红河人才网”公开投诉监督举报电话,常态化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

强化暗访结果纠治。红河州抽调专项减负部门人员,分组到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暗访检查,根据暗访检查结果,对发现的少数苗头性违规活动进行及时纠治。目前,已对发现的3项问题进行纠治,100%完成督促整改。

责任编辑:卢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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