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公积金新政助力灵活就业群体圆安居梦

作者:杨幼媛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03日 06:29:39

自2024年3月22日起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红河州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普惠性、保障性作用,帮助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实现安居梦。截至2024年11月末,全州共有5042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38人通过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购买住房。近日,记者走进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有关政策实施细则、具体要求、落实情况等进行了深入了解。

哪些人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

红河州内符合法定就业年龄(年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业态等方式就业的人员。如快递员、网约车驾驶员、网络主播、零工劳动者等从业人员。

灵活缴存人员缴存金额如何确定?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24〕15号)规定,自2024年10月1日起,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执行标准为:二类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920元,适用于蒙自市、个旧市、开远市、弥勒市,住房公积金月最低缴存额为192元;三类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770元,适用于建水县、石屏县、泸西县、元阳县、红河县、金平县、绿春县、屏边县、河口县,住房公积金月最低缴存额为177元。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金额在规定的上限与下限区间自行确定,缴存资金按结息日一年期银行挂牌利率计付利息。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提取本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吗?

缴存人在没有公积金贷款或没有为他人公积金贷款担保的情况下,可随时无条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分为销户提取和部分提取。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缴存人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连续缴存满6个月、账户处于正常状态,在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适用现行的单位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灵活缴存人员享受哪些缴存和贷款优惠政策?

灵活缴存人员可享受公积金“高”存“低”贷优惠政策。自愿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国家现行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给缴存人计息。

灵活缴存人员购、建自住住房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低利率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缴存业务?

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存、提取、信息变更等业务均可通过“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小程序”线上自助办理,也可持相关有效证明资料到各县(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柜面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能不能按月抵扣还款?

按照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行提取公积金冲还贷政策,职工所购房产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或连续正常还贷满12个月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冲抵贷款。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贷款需要提供哪些凭证?

鉴于购、建房贷款的不同情况,具体提供资料请参考“红河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贷款业务指南。由于灵活就业人员收入不稳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普遍偏低等情况,须提供半年收入流水作为贷款参考依据之一,收入流水凭证可以通过手机银行截图打印流水、微信截图打印流水的方式提供,还可以带上相关证件到银行自助机查询打印。

责任编辑:李彬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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