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元阳县部分部门党组书记进行了岗位调整,其中3个部门正处于巡察集中整改期。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有调整的应当做好巡视整改交接工作,持续落实整改责任。为督促调整的“一把手”切实履行整改责任,做到真认账、真整改,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纸质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该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相关人员及时进行提醒。
“会后单独留下你们几位党组书记,是专门强调关于巡察整改的问题。调整到新岗位后,要切实履行好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本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在对新调整“一把手”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后,元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身份对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新任党组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我会对巡察反馈问题及时组织研究,拿出有力有效举措,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我会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定期研究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我会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推动工作、取得更好成效的重要抓手,举一反三抓实整改。”3名新调整的党组书记纷纷表态。
3名党组书记到岗后,元阳县委巡察办按照省委巡视办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要求,积极组织相应巡察组向新调整的部门主要负责人重新反馈巡察发现问题,督促做好整改交接,履行整改责任,并按要求报送整改报告。同时,将此前向原主要负责人反馈的意见收回巡察办,切实有效切断“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源头,压实整改责任。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元阳县委高度重视,先后通过县委常委会、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县委巡察机构“每周例会”及巡察工作业务培训会组织学习,并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解读等相关学习资料提供各部门、各乡(镇)学习,参学人数达1100余人,有效提高各级党委(党组)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知晓率,增强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推动巡察整改与成果运用,做实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
责任编辑:卢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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