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两区”)自2013年国务院分别批准设立,于2022年5月合署办公。“两区”先后荣获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级新型工业化(电子信息)产业示范基地、省级新型工业化(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示范基地、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有色金属材料)、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等荣誉。“两区”已成为红河州壮大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的主战场,是红河州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发展潜力正在加速释放。
2023年,“两区”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978.96亿元;进出口总值162.27亿元,2024年上半年,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522.74亿元;进出口总值29.9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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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两区”紧紧围绕有色金属及新材料、消费电子及零部件、“保税+”贸易三大主导产业,在锡基、铟基、铜基、铝基新材料及新能源产业上创新创造,共同打造“全国有色金属及新材料产业基地”;在半导体材料、电子元器件、终端组装上做深做精,共同打造“全国消费电子制造基地”;在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上开创开拓,共同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加工贸易基地”!
经过10年发展,已成功引进企业2600余户,吸纳就业约3万余人。目前已形成年产10万吨锡、48GW单晶拉棒项目、25万吨电解铝、26万吨铝合金、12.5万吨铜、150吨铟、40万吨铅、30万吨锌、2.6万吨锡化工产品、4万吨铜杆、1.5万吨铜箔等生产能力。
“两区”作为红河州的经济主战场,具有突出的资源优势、政策优势和产业基础。在政策红利上,也针对不同园区作出了相应调整,以便更好地帮助企业发展。
沿边产业园政策:
落地沿边产业园范围内的项目享受沿边产业园扶持政策。
综合保税区政策:
一、“保税”:
境外货物入区保税(缓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税)。
货物出区进入境内区外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其中生产加工的货物可按其对应进口料件征收关税。
区内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进口业务享受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
二、“退税”:
境内区外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出口退税。
区内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企业除外)从区外购进并用于生产耗用的水(包括蒸汽)、电力、燃气视同出口货物实行退税。
三、“免税”:
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入区企业基建物资、自用设备及开展研发、加工、制造、再制造等业务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今后,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将充分运用“保税+”政策,大力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东盟特色农产品加工、大宗商品交易、跨境电商、现代供应链服务等产业,积极推进“保税+”新零售等新业态发展,以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两区”深层次改革和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施晓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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