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槌回响正义高扬 民族团结人心共聚

——绿春县人民法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纪实

作者:李梓毓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5日 01:29:20

民族团结,需以法治为基础;民族进步,需司法来护航。一直以来,绿春县人民法院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把审判执行主责主业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全力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

走进该院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着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色彩斑斓的宣传海报和详尽的折页资料,让每一位来访者都能感受到法律的温暖与力量。“法院不仅是司法审判的殿堂,也是民族团结的坚实阵地。”绿春县人民法院院长白如说。

一条长70余米的“三交”主题文化长廊,也是该院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主战场”的一大亮点。长廊犹如一幅壮丽的画卷,描绘着绿春县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故事。“四个与共”和“五个认同”的共同体理念,在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

在普法宣传工作上,该院精心编纂并印制了1万份《中华民族一家亲,法治绿春携手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手册,这些手册如同春雨般洒向全县9个乡(镇)及村(社区),滋润着各族群众的心田。同时,该院通过举办法律法规宣讲会、法治讲座以及模拟法庭等,切实引导各族群众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以前我们遇到纠纷,总是想着找亲戚朋友帮忙解决。现在不一样了,我们知道要找法院,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一位哈尼族村民在参加完法治讲座后感慨地说。

在“阳光司法”的照耀下,该院将创建工作与“法治走边关”“送法下乡”及“巡回审判”等实践活动紧密结合,通过以案释法、庭审直播等形式,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每一个角落。这一举措不仅增强了案件庭审的示范意义和普法作用,而且提升了各民族的法治素养。

“要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绿春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韦子弋表示。为此,该院始终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开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新局面,通过设置党员示范岗、推行“四心”(热心、耐心、细心、诚心)工作法等措施,及时化解群众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绿春县人民法院党支部副书记白光福主动申请到前线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因熟悉民族语言和民族习俗,他在诉前调解工作中屡建奇功。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什么是真正的民族团结进步典范。“只要能为群众解决问题,再苦再累也值得。”白光福如是说。

此外,该院还与辖区各部门建立对接工作机制,形成了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协作配合的矛盾纠纷解决互动模式,推动需要调解的案件顺利分流并得到有效处理。这一机制的实施显著减少了诉讼案件数量,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大黑山人民法庭、平河人民法庭等派出机构,更是因地制宜打造了独具本区域特色的调解方式。大黑山人民法庭的“阿卡卡”民族语言调解法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平河人民法庭秉持“公正持平、和平解纷”的调解理念,全心全意为群众平息纠纷……这些创新举措不仅有效化解了民族地区的矛盾纠纷,而且促进了民族地区的和谐稳定。

“有了这些派出法庭和多样的调解方式,我们解决纠纷更方便了,也更放心了。”一位彝族村民在成功调解一起土地纠纷后高兴地说。

在信息化建设的推动下,该院推行了“互联网+调解”工作模式,实现了调解、立案、司法确认的无缝衔接。同时,不断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的步伐,广泛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将司法服务送到村寨农户的家门口,为民族地区矛盾纠纷化解搭建“快车道”。

风起扬帆正当时,凝心聚力开新篇。绿春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务实的作风投入司法审判工作中,以法槌为笔、正义为墨,书写民族团结进步的壮丽篇章,为绿春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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