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热线·清廉为民——

“雷霆行动”以铁腕手段守护公平正义

作者:蔡云翔 沈娅洁 王金河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03日 02:32:51

由州纪委监委、州委宣传部、州融媒体中心联合推出的《红河热线·清廉为民》特别节目11月29日播出第九期。节目中,红河州纪委监委、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红河州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聚焦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中的正风肃纪反腐“雷霆行动”进行访谈交流。

访谈现场

在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正风肃纪反腐“雷霆行动”中,我州纪检监察机关采取了哪些措施?成效如何?

红河州纪委监委信息技术保障室副主任张玮介绍,近年来,红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把不敢腐的震慑力、不能腐的约束力、不想腐的感召力结合起来,通过“三不腐”有效贯通增强腐败治理效能,形成办案、治理、监督、教育的完整闭环,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正风肃纪反腐“雷霆行动”取得实效。

在实践中,红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查改治”同步推进,针对粮食购销、高标准农田建设、医药、水利、招投标和基建工程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既严惩腐败、形成震慑,又注重铲除腐败根源;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等手段,强化制度建设与权力规范,加强党性教育,推动以案促改、系统治理,促进经济社会领域体制机制完善。

今年以来,红河州纪委监委深入开展招投标和基建工程领域问题线索查处专项行动,将其作为正风肃纪反腐“雷霆行动”的重要内容,州发展改革委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来推进这一专项行动?

红河州营商环境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邓效辉介绍,州发展改革委在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中,承担了招标方案审批、涉企行政检查及评标专家库管理三项主要职责;在招标方案审批上,严格规范招标范围、组织形式和方式,确保公平竞争,并发布《红河州工程建设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试行)》;在涉企行政检查方面,通过专项整治、“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以及处理投诉举报等方式,监督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行为,2019年以来,共处理11件投诉举报。对于评标专家库管理,负责初审专家入库申请及信息变更,严把入口关,同时开展培训提升相关人员业务水平。

下一步,州发展改革委将有针对性地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业务培训,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和行业部门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增强招投标各方的法律意识,规范招投标市场,从源头上遏制招投标领域乱象。

针对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红河州住建系统是如何持续抓好工程项目全流程监督管理工作的?

“今年以来,全州住建领域获得各类资金支持项目53个,总投资45.43亿元,并储备了一批重要项目。为防控廉洁风险,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紧盯重点领域、紧抓关键环节、紧贴工作实际对工程项目招投标、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重要环节开展全过程监督,切实把清廉为民的理念贯穿到工程项目建设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中。”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唐卫平介绍,一是强化协同监管,与相关部门合作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检查整治,结合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双随机”检查,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行远程异地评标以提高透明度。二是建立关键环节风险排查机制,完善制度规范流程,优化审批程序,通过季度抽查、通报办件质量、开展行业行风监督等措施,规范全州住建部门审批行为,构建住建领域“亲清”政商关系。此外,通过公开举报渠道、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和政策宣讲,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动行业自律,确保工程项目合法合规进行。

在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中,全州水利系统在整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狠抓水利工程建设监管工作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红河州水利局副局长夏权斌介绍,红河州水利系统紧扣打造“清廉如水·兴水惠民”廉洁品牌,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三个责任”清单和“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任务清单,始终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新时代水利精神,主要采取“三管”“三抓”“三严”等措施,切实将清廉建设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

在人员管理方面,强化对领导干部、项目法人及从业人员的管理。通过廉政教育、诚信约谈等手段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监管项目法人,确保工程质量与资金安全;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廉政教育。在建设管理中,重视质量控制,执行“三检制”,杜绝偷工减料;注重进度管理,确保按计划推进;严格验收流程,保证工程质量和效益。同时,执行“三严”对资金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审核制度,确保资金拨付合规;实施三方监管机制,防止资金滥用,保障专款专用。

下一步,红河州纪委监委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正风肃纪反腐“雷霆行动”的工作重点是什么?有哪些具体措施?

张玮表示,红河州纪检监察机关将深化反腐败斗争,针对招投标和基建工程领域问题,推动长效治理。通过强化建章立制、权力制约监督,拓展监督范围至所有权力主体及全过程,确保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查处。重点查处规避招标、串通投标等行为,严肃处理违规干预招投标活动的领导干部及其亲属,严厉打击评标专家不公正行为与陪标专业户。同时,增强权力主体接受监督意识,采取通报曝光、警示教育等方式,持续强化震慑,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廉洁建设常态化。

责任编辑:李彬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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