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

“企业安静期”助力企业安心发展

作者:吴富水 李剑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4日 23:35:56

“从5月份开始,每月15号之前到企业检查、调研、参观的次数和人数明显减少,为企业减轻了很多负担,让企业能专注生产经营。”提起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今年推出的“企业安静期”制度,云南朋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蒋松任感触颇深。

推行“企业安静期”制度是我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措施,也是为企业减负的新举措。今年4月,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州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行“企业安静期”的通知》,明确除特殊情形外,每月1日至15日,各部门原则上不对企业开展行政检查,以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同时,通知严格规范了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

作为一家集养老、医疗、建筑、房地产等多种行业于一体的民营企业,云南朋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10余年来,逐渐成长为红河州的“明星企业”。企业发展了,各项检查、调研也逐渐多起来。“每次检查,我们都要做好充足的准备,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时间成本。现在检查少了,企业可以将精力集中在生产经营上。”蒋松任说。

为更好地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工作统筹,将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纳入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和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等重点工作。截至7月18日,全州落实“企业安静期”要求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数1937项、特殊情形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数883项,落实“企业安静期”要求涉企行政检查经营主体数8685户、特殊情形涉企行政检查经营主体数5608户。同时,全州市场监管系统积极开展社会面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司法局共同发布《开远市涉企行政检查推行“企业安静期”的公告》,绿春县向各成员单位宣传“企业安静期”相关规定及关于落实“企业安静期”的相关说明,州司法局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推文,提高知晓率。

除加强对外宣传外,各地各相关部门还依托“云南评议”、“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12345”热线等平台,畅通企业投诉渠道。弥勒市对部门、乡(镇、街道)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州司法局发出工作提醒函,要求州级部门落实“企业安静期”相关规定,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截至目前,全州未发现违反“企业安静期”制度的行为。

责任编辑: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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