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政商交往亲而有度、淸而有为

作者:戴开娟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2日 22:05:53

日前,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政商交往“正面、负面、倡导”清单(试行)》,通过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倡导清单“三个清单”,明晰政商交往界限,既规范党政机关公职人员的行为,又激励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推动政商交往有规可循、有据可依。职能部门、民营企业要“双向奔赴”,纪检监察机关应全程守护,联动发力,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让政商交往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职能部门优化服务,推动政商交往亲清。正面清单明确了11项政商交往中“可为”的事项,为党员干部与企交往、为企服务提供了行为指南,正向引导党员干部抛开顾虑,放开手脚,大胆干事。而负面清单详列11项政商交往中“不可为”的事项,为党员干部划出了行为底线,反向约束党员干部公道正派、廉洁从政,亲清对待和服务企业。公职人员要增强主动作为、担当干事的底气,守牢公平公正、清正廉洁的底线,在服务企业、推进发展中敢担当、善作为,干净坦荡与企业交往,不做甩手掌柜、不推诿扯皮,坚决不触碰政商交往红线、底线。职能部门要以正负面清单推动作风转变提升,以责任落实促进服务优化,立足岗位职能职责,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清除政商交往障碍,光明正大与企业打交道、主动靠前为企业服务,让政商交往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民营企业主动参与,共建亲清政商关系。民营企业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而民营经济人士是“两个健康”的践行者、推动者。既要通过亲清政务服务和良好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也要倡导民营企业树立“主人翁”意识,主动参与共建亲清政商关系,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民营企业要增强“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的发展信心,激活内生动力,开拓进取、大胆创新,提升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民营经济人士要强化纪法观念,恪守诚信立业、诚实做人原则,掌握政策边线、制度红线,清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与公职人员保持边界、坦诚相处、清白交往,守护好亲清政商关系底线。同时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建言献策,主动参与职能部门履职、公职人员作风等情况的监督,坚决抵制损害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的行为,以实际行动争当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新创业、回报社会的表率。

纪检监察机关精准监督,守护亲清政商关系。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离不开有力的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职责作用,以精准监督为构建亲清统一政商关系注入“廉”动力。要创新方式方法,紧盯政策落实、招商引资、招投标、项目审批建设、资金拨付使用等关键环节靠前监督,压实职能部门责任,严肃整治懒政怠政、滥用职权、“新官不理旧账”、违规干预企业经营活动等损害营商环境行为,推动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保障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最有发言权。要畅通企业诉求渠道,经常深入企业一线,近距离倾听了解企业反映强烈的堵点痛点,靶向推动解决职能部门在服务态度、审批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打通优化营商环境的“中梗阻”,创造更优质的营商环境,让政府更有为、市场更有效、企业发展更安心。

作者单位:个旧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卢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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