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工作大政方针,各民族在长期交往交流交融中形成了手足相亲、守望相助、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笔者翻阅档案史料,梳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族团结进步的相关“红河故事”,希望能为推进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提供参考。
保持初心使命,持续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改革开放以来,州委、州政府坚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研究部署民族团结工作,多次提出“在红河,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在红河不重视民族工作,不研究民族团结问题,就不是一个合格领导干部”的要求,把处理民族问题和做好民族团结的水平作为衡量各级党政组织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准,先后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关系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等决策。并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开展民族团结示范创建,率先实施民族工作社会化目标管理责任制等一系列创新性举措。针对不同地区民族工作实际,州委、州政府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慎重稳进地解决民族地区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团结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州委、州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先后作出《红河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贯彻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决策部署,从各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实际出发,坚持把改革的力度与群众的可承受度相结合,坚持与时俱进与慎重稳进相结合,确保了各项政策措施的实效性,充分展示了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无比优越性,构建了一套具有红河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模式。
坚守契约精神,践行民族团结的庄严承诺
解放初,随着红河民族地区基层政权的建立,党中央关于民族团结的号召得到红河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支持和拥护。1951年4月,蒙自专区第一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二次会议在蒙自县召开,会上订立了全区各族人民《团结爱国公约》;1951年6月,金平县各族各界人民代表大会签订了《金平县各族各界人民爱国公约》;1951年10月,红河县第三次民族代表会议通过了《红河县各族人民团结爱国公约》;1952年6月,元阳县第二届第一次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通过《团结爱国公约》……这些公约是红河各族人民一心一意跟党走的庄严承诺,在解决民族纠纷、促进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民族坚守公约、团结一心、共同奋斗的佳话在红河大地代代相传,民族团结的基因已嵌入红河各族人民血脉。
2020年9月29日,红河州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期间,全州各族各界代表又一次签订了《新时代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爱国公约》,再次以公约的形式续写“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崭新篇章。全州上下坚定践行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爱国公约,广泛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各族群众“三个离不开”“四个与共”“五个认同”的思想根基不断铸牢,“扎根边疆、心向中央,拥护核心、心向北京”已成为全州各族群众的自觉行动。传承70余载的民族团结爱国公约既是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实践探索的有力见证,也是“石榴结籽心连心,红河儿女心向党”的真实写照。
接续攻坚克难,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
改革开放以来,我州始终坚持各民族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通过整村、整乡、整族帮扶等一系列特殊举措,不断缩小各民族之间的发展差距。1998年10月,云南省委、省政府批准实施者米拉祜族“155”温饱工程,红河州及时下派工作队,开展定向结对帮扶。2000年开始,先后实施“兴边富民行动”、扶持南部地区开发和以“万村建设千村推进工程”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等重点帮扶政策,不断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投入,制定《关于扶持金平莽人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编制《金平县莽人2008—2010年发展总体规划》,以“四通”“五有”“三达到”为目标,使莽人告别了世代居住的茅草房、杈杈房,行路难、看病难、上学难等问题逐步解决。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州始终坚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理念,将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2016年,州委、州政府作出《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并专门制定实施《红河州全面打赢“直过民族”脱贫攻坚战行动计划(2016—2020年)》,在攻坚力量下沉、项目资金安排、社会帮扶等方面向民族地区倾斜,一步步帮助拉祜族、布朗族等少数民族群众逐步实现自力更生。2021年9月,州委宣布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拉祜族、布朗族2个“直过民族”实现整族脱贫,困扰红河千百年来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
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我州坚决守住民族地区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编制和实施《红河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2021—2025年)》,制定和推进教育强州、文化强州等42个系列三年行动计划,坚持项目带动,实施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工程,全面启动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有力调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州委及时出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明确了328项具体改革任务。通过中国式现代化的红河实践,推动边疆民族地区全面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全州各族群众走向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和社会基础。
推进互嵌交融,千年哈尼梯田凝聚文化认同
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红河哈尼梯田1300多年的形成与发展历史,真实记录了各族先民尊崇自然、自强不息、和谐共生、共建共创和美幸福家园的拼搏奋斗精神,是红河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象征。来自国内外的专家、学者评价红河哈尼梯田“展现出了人与人的亲和,反映在同居一山的各民族在长达千年的历史时光中亲如兄弟,没有纷争和敌视,山上的哈尼人与山下的傣家人结成牛亲家、马亲家。”“一山共居,一田共耕,一水共饮,这样不同文化相互融入的亲和文明,只有哈尼梯田才能孕育得出来。”2013年6月22日,红河哈尼梯田成功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成为我国第一个以民族名称命名的遗产地。
申遗成功十年来,我州坚持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融入哈尼梯田保护全过程,全力守护好森林、村寨、梯田、水系“四素同构”生态系统,用“稻鱼鸭”综合养殖等绿色发展模式使哈尼梯田变成金山银山。同时,州委、州政府紧紧围绕哈尼梯田世界级文化品牌,以前所未有的力度保护传承哈尼梯田文化,挖掘和传承农耕文化,形成“矻扎扎”“长街宴”等农耕庆典,哈尼四季生产调、红河乐作舞等先后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制定实施《哈尼古歌传承三年行动计划》,建成哈尼梯田文化传习馆,组建350支民族文化传承文艺队,原生态歌舞《哈尼古歌》远赴米兰世博会驻场演出,《诺玛阿美》等一大批民族题材的文艺精品走出红河、走向世界。通过实施“阿者科计划”等有效举措,将民族团结进步与文化遗产保护和非遗传承等同步协调推进,实现了农文旅融合发展。2022年9月,梯田核心区的元阳、红河、绿春、金平各县签订《共创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区民族团结进步联盟框架协议》,努力为各族群众创造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州委、州政府依托“三千四百年”等文化旅游资源,努力推动哈尼梯田作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中华民族形象逐步走向世界。如今的哈尼梯田上,无论是哈尼族的“长街宴”,还是彝族的“火把节”,都已成为各族人民团结的盛会。
作者单位:红河州档案局红河州档案馆
责任编辑:卢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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