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全面深化改革 推动绿春县各领域高质量发展

作者:初政艳 黄健 张娜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5日 01:26:34

本网讯 11月4日,“红河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举行第二十场——绿春县专场发布会。绿春县人民政府相关领导和其他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该县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社会经济社会各领域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成就,并回答记者提问。

党的二十大以来,绿春县坚持以全面深化改革,带动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边疆治理能力有新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沿边开发开放获得新进展、乡村面貌展现新气象、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向好发展,奋力谱写了中国式现代化绿春实践新篇章。

今年以来,绿春县改革工作获得国家、省级层面表彰表扬命名21项,获州级层面表彰表扬命名8次。其中,绿春县平河镇大头村民委员会拉祜寨村民小组被中共中央、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前三季度,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实现47.04亿元,同比增长6.1%,增速排名全州第二位。

绿春县深入落实“三大经济”部署要求和系列三年行动计划,建立链长制和领导干部挂联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等工作机制,全县投资结构持续优化,产业投资、民间投资占比逐步提升,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全县累计打造区域公共品牌2个、认证绿色有机产品88个、6个品牌入选云南省“绿色云品”品牌目录、培育省级龙头企业17家,长街古宴文旅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削峰填谷片区建设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基础不断夯实。

绿春县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建成48个现代化边境幸福村,成功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同时,该县扎实抓好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实现年内自然灾害零伤亡;深化法治绿春、平安绿春创建,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健全完善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机制,依法严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行为,筑牢边境安全稳定屏障。

绿春县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县连续37年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空气质量保持稳定,被认定为全国“第六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创建省级森林乡村20个,森林覆盖率居红河州首位。

绿春县不断健全招商引资工作机制,成立招商服务中心,规范项目引进等流程,优化调整产业链,争取上级项目资金3.55亿元,投资1亿元以上产业项目新签约8个、新开工5个;边贸通道恢复开通,外贸进出口总额达1000余万元;成功举办中国绿春—越南孟谍会谈会晤;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被确定为全省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准化建设试点,实行县级领导挂钩联系重点企业服务机制,累计减税降费1.18亿元,切实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绿春县着力打造10个“党建引领、六村同创”乡村振兴示范村,“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受到全省通报表扬,二甫村入选云南省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精品村。该县扎实抓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规范开展乡村振兴领域项目实施等重点工作,不断提升乡村振兴工作实效。

绿春县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财政支出75%用于民生领域。县级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审批基准版)试用入选国家级试点。该县深化落实“编外校长”“编外院长”等机制,“择校热”和“看病难”问题逐步缓解;扎实做好“一老一小”工作,落实好低保提标、残疾人救助、边民补助等政策,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责任编辑:李彬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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