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年来,红河县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扎实推进文物保护工作,文物保护效果得到显著提升。
该县对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设施、值班值守、环境卫生等进行全方位、全覆盖排查,并形成普查文字记录和普查照片。目前,该县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02项,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16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85项;有可移动文物446件套,其中珍贵文物21件套。在严格落实文物工作属地管理责任的基础上,该县不断加大日常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巡查和安全执法力度,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促各乡镇文物古建筑使用人做好日常监测监管,建立通信联系机制,及时掌握了解各类文物保护单位情况。今年以来,该县无文物安全事件发生。
同时,该县建立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文物安全协调工作机制,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全县13个乡镇年度综合考评,与全县100余家文物保护单位及部门签订文物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执行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并开展多种形式的文物安全培训,提高文物安全管理水平。此外,对群众进行文物保护知识和文物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今年以来,该县共发放文物宣传实物和宣传资料7000余份,覆盖2万余人,不断抓实文物宣传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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